400-016-1080
021-51088618
依照歐盟法令,所有的電梯及安全部件必須在貼有CE標識且附有歐盟符合聲明的條件下才能被投放市場,CE標識只有在嚴格遵照歐盟電梯指令的檢驗要求、獲得歐盟公告機構的一致性評估及CE認證后方可使用,一致性評估的過程涵蓋了電梯整機及其安全部件。
2014年,歐盟發布了最新電梯指令2014/33/EU,以及新版電梯協調標準EN 81-20和-50。新指令于2016年4月20日起執行,取代了老指令95/16/EC,新標準EN 81-20和-50于2017年9月起強制實施,取代了老標準EN 81-1和-2。LIFT指令是歐盟針對電梯安全的法規,需歐盟授權機構依據LIFT指令對安全部件和直梯產品進行EU合格評審。該指令的目的是通過完全協調電梯及其安全部件在制造過程中和投放市場之前必須符合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確保電梯在歐盟市場的自由流動。
歐盟的認證機構會對產品進行測試和審核,以證明電梯符合規定。評估技術文件的充分性以及確認電梯的合格性,電梯指令2014/33/EU定義了電梯投放市場之前必須滿足的條件。
1.基于對電梯的全面質量保證和設計檢查的合格性
2.歐盟對電梯的檢查
3.基于電梯生產質量保證的類型符合性
4.基于電梯單元驗證的合格性
5.基于電梯產品質量保證的類型符合性
電梯CE認證適用范圍:
該指令適用于服務于建筑物和建筑物的升降機,如果載體可供人員使用以及升降機的控制,則僅用于運輸人員,人員和貨物或貨物。該指令還適用于指令中列出的安全組件,這些安全部件的示例是用于鎖定層門,超速限制裝置和包含電子部件的安全電路形式的電氣安全裝置的裝置。
根據該指令定義的升降機是“提供特定水平的升降設備,載體沿導軌移動,導軌剛性且與水平方向傾斜15度以上,或沿固定路線移動的起重設備即使它沒有沿著剛性導軌移動。2014/33/ EU重鑄升降機指令適用于服務于建筑物和建筑物的升降機,用于運輸: a、者; b、人和貨物;c、如果載體可以進入,也就是說一個人可以毫無困難地進入貨物,并且裝有位于載體內部或載體內人員可及范圍內的控制裝置。
一般來說電梯分為兩大類,扶梯和人行道以及客梯和貨梯,這兩大類對應的電梯標準并不相同
一:客梯,貨梯,及安全部件(電梯CE認證-LIFT指令)
1.審查相關的技術文件,包括:設計計算復核,設計圖紙審查,電梯的附加功能和結構審查等;
2.根據相應的技術文件,對模型電梯進行技術符合性評估;
3.根據電梯標準EN81-20/50,對模型電梯進行安全部件和整梯性能復核
二:扶梯,人行道(電梯CE認證流程-MD指令)
1.審查技術文件,包括:設計計算復核,設計圖紙審查,電梯的附加功能和結構的審查等;
2.根據相應的技術文件,對模型扶梯進行技術符合性評估;
3.根據電梯標準EN115-1,對扶梯或人行道產品進行性能復核。
電梯主要適用指令:
機械指令2006/42/EC
電磁兼容指令2004/108/EC
低壓電氣指令2006/95/EC
電梯的指令 2014/33/EU 規定了安全部件的列表:
電梯CE認證指令安全部件
1.門鎖裝置,必要的情況下,轎門的門鎖裝置
2.安全鉗
3.瞬時式(滾輪和楔塊)
4.漸進式
5.防止上行超速的安全鉗
6.限速器, 緩沖器
7.彈簧緩沖器, 耗能性緩沖器
8.橡膠緩沖器,液壓緩沖器
9.破裂閥(在作安全鉗使用時)
10.電氣安全回路
11.電梯整梯
電梯技術文件應包含以下內容:
模型升降機的描述清楚地表明模型升降機的所有允許變化;
設計和制造圖紙和圖表;
理解這些圖紙和圖表以及電梯操作所需的說明;
考慮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清單;
全部或部分適用的統一標準清單,如果未采用這些統一標準,則說明為滿足指令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而采用的解決方案;
歐盟電梯升降機安全部件符合性聲明的副本;
由安裝人員或為安裝人員執行的設計計算結果;
測試報告;
指示的副本;
在安裝階段采取的步驟,以確保系列生產的電梯符合前面提到的要求。
電梯以及安全部件CE認證流程:
1.技術文檔審核(電梯設計計算書,電梯安全風險評估,產品規格,電梯設計和制造圖紙,電梯安全部件清單等 )
2.對電梯/模型電梯進行符合性評估,驗證產品與遞交技術文件的一致性
3.按電梯指令和相關協調標準進行現場測試和檢驗
4.出具EC型式試驗報告及不符合項報告
5.不符合項整改的復檢及關閉
6.產品通過認證并簽發EC型式試驗證書,粘貼CE標志
電梯CE認證辦理:
沃證(VIACERT)國際檢測認證中心是歐盟公告機構EUROCERT的授權代表,可直接受理電梯及安全部件CE認證,授權工程師進行現場檢驗,全面實現本土化操作,并可提供新電梯指令的完整培訓、認證和指導計劃,幫助整梯與部件制造商順利完成新指令的轉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