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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壓力設備PED認證?
壓力設備指令(97/23/EC)在1997年5月被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通過。該指令最初于1999年11月29日生效。一直到2002年5月29日,制造商可以選擇采用壓力設備指令或繼續適用現有的國家法規。從2002年5月30日起,整個歐盟都必須遵守壓力設備指令。
壓力設備指令(PED)適用于最大允許壓力大于0.5 bar的壓力設備和組件的設計,制造和合格評定,包括容器,管道,安全附件和壓力附件。
PED提供了一種法律結構,使壓力設備可以在整個歐盟制造和銷售,而不必經過每個成員國的當地批準制度。實現此目的的方法是確保在歐洲經濟區內出售的所有壓力設備的通用安全標準。因此,制造商能夠滿足歐盟任何成員國的批準要求,并且在其他任何國家/地區銷售商品時都不必重復此過程。
從2002年5月28日起銷往歐盟的壓力設備類產品必須進行壓力設備CE認證,符合壓力設備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97/23/EC。2014年6月,歐盟頒布了最新承壓設備指令2014/68/EU,新指令將于2016年7月19日起強制實施,取代老指令97/23/EC。
壓力設備指令適用于誰?
該指令與向大多數歐洲國家銷售的壓力設備的制造商(可能包括進口商,供應商或授權代表)有關。
壓力設備的定義包括容器,管道,安全附件或壓力附件。
一旦滿足指令要求,您便可以在產品上應用CE標記。
壓力設備指令涵蓋產品類型包括:
植物容器
加壓儲存容器
工業管道
換熱器
殼管式和水管式鍋爐
鍋爐
蒸汽發生器
安全裝置和壓力配件
未涵蓋的產品:
壓力設備指令僅適用于零部件和子組件。它不適用于在用戶的監督和責任下現場組裝壓力設備的情況,例如在工業安裝中。
其他排除包括軍事用途的設備和運輸中使用的設備。也排除了表現出極小的潛在危險的設備,但該設備屬于另一種CE標志指令的范圍之內,如機械指令。
壓力設備指令中更排除的是用于通過公路,航空,海運或鐵路運輸液體的容器。它們屬于另一個稱為“可移動壓力設備指令”(TPED)的指令。該指令具有不同的驗證和標記要求,稱為“ pi-mark”。
由于它們屬于不同的指令,因此也不包括簡單的壓力容器。
PED基本安全要求:
PED指令附錄I的基本安全要求主要內容有:
-設計 (例如:強度,可靠性);
-加工 (例如:組件的加工);
-檢驗 (例如:壓力試驗,驗收);
-標記/驗收標識 (制造廠商的驗收標識);
-運行指南;
-材料:符合歐洲協調標準的材料、獲得歐洲材料批準書的材料(EMA)、通過特殊評估的材料(PMA)。
根據指令的共同體制度,高于指定壓力和/或體積閾值的壓力設備和組件必須:
注意安全;
滿足涵蓋設計,制造和測試的基本安全要求;
滿足適當的合格評定程序;和
帶有CE標志和其他信息。
低于指定壓力/體積閾值的壓力設備和組件必須:
注意安全;
根據成員國的良好工程實踐進行設計和制造;和帶有指定的標記(但不帶有CE標記)。
CE標志壓力設備(PED)的六個步驟:
壓力設備指令2014/68 / EU包含每種類型的經濟運營商(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的法律義務。已為制造商制定了以下分步計劃。
產品分類:定義產品是否屬于壓力設備指令的范圍,并根據既定標準對壓力設備進行分類。
經濟運營人分類:在壓力設備指令中定義經濟運營人的角色。
合格程序:可分為以下幾部分:
根據歐洲統一標準進行產品測試和/或安全評估;
制定程序以確保批量生產的一致性;
提供產品和經濟經營者的識別要素;
提供用戶說明和安全信息;
制定采取糾正措施的程序。
技術文件:草擬技術文件(包括用戶手冊),基于該文件可以評估產品的合格性。
歐盟符合性聲明:起草歐盟符合性聲明,表明壓力設備符合CE法規。
CE標志:產品符合壓力設備指令和相關標準后,將立即粘貼CE標志。
PED認證辦理:
沃證(VIACERT)國際檢測認證中心是歐盟CE公告機構在中國的技術服務中心,可提供新PED指令的完整培訓、認證和指導計劃,幫助承壓設備制造商順利完成新指令的轉換工作。